鄭州將發展裝配式建筑 購買裝配式建筑住房可享貸款優惠
近年來,裝配式建筑越來越多的出現在城市各個角落,憑借建造速度快、受氣候條件制約小、節約勞動力并且建筑質量高的優勢,越來越多的城市選擇發展裝配式建筑。
2月23日,鄭州市政府下發《關于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鄭州要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到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達到30%以上。
2020年將占新建建筑面積三成以上 保障性住房占比高
實施意見中對于鄭州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總體目標提出了明確規劃,到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筑 (預制率不低于20%,裝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達到3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達到60%以上。
到2025年底,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達到5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原則上應達到100%。新建裝配式建筑應達到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
那么,鄭州要在哪些區域發展裝配式建筑?實施意見中提到,以市內五區 (金水區、二七區、中原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高新區為裝配式建筑重點推進區域,滎陽市、新密市、新鄭市、登封市、上街區和中牟縣建成區以及農村地區為裝配式建筑鼓勵推進區域。
總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學校等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
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住房種類,實施意見也做出了規范。
2018年起,總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以及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的總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 (擴建)學校、醫院、養老建筑等項目原則上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
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總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或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業、辦公等公共建筑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
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10%,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裝配式建筑面積。
購買裝配式建筑可享公積金貸款優惠
為鼓勵裝配式建筑發展,政府將設立裝配式建筑發展專項資金,2018年底前,對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裝配式住宅和2萬平方米以上的裝配式公共建筑項目給予50元/平方米的市財政資金的補助,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500萬元(同時享受其他優惠政策)。
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對建設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園區)、項目及從事技術研發等工作的單位,開辟綠色通道,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市民購買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的商品住宅、全裝修商品住宅,在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的前提下,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
- 上一篇:PPP模式運作流程
- 下一篇:鄭州將重點建設18個中心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