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價目表",明確BIM技術服務成本
上海市明確應用BIM技術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實施中需增加的費用,根據應用階段、內容和規模不同,按以下標準計入成本。該費用主要用于建設單位組織實施BIM技術應用的咨詢服務和配套軟硬件以及設計施工建模和分析模擬等增加的費用,并應當專款專用:
1 、 實施設計、施工階段(含構件加工)應用的,按照建筑面積15元/平方米計算;實施施工階段(含構件加工)應用的,按照建筑面積10元/平方米計算。
2 、 實施構件信息模型用于工廠預制生產的,按建筑面積增加5元/平方米。三是實施建設基于BIM的運營管理系統的,按建筑面積增加5元/平方米。以上標準建筑面積小于10萬平方米的項目按照10萬平方米計算,建筑面積大于30萬平方米的按照30萬平方米計算。
BIM技術應用應當采用由建設單位主導,各參與方協同應用的方式,發揮BIM技術的最大效益和價值。建設單位應當自行或者委托BIM技術咨詢服務機構實施應用管理。
實施BIM技術應用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根據項目特點,選擇設計和施工(含構件加工)階段應用或者施工階段(含構件加工)應用,編制BIM技術應用方案(以下簡稱應用方案),并按應用方案組織實施。
應用方案應包括:
BIM技術應用的階段
實施組織方式
應用項
采用的應用和數據標準
文件命名規則
應用和協同軟硬件選型
交付成果和要求、數據交換和管理方法
其他應包括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