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發布《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額》(征求意見稿)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額
(征求意見稿)
總說明
1
本定額適用于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以國家和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家現行設計規范、施工及驗收規范、技術操作規程、質量評定標準、產品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現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計算規范和有關定額為依據編制,并參考了有關地區和行業標準、定額,以及典型工程設計、施工和其他資料。
2
本定額按正常施工條件,國內大多數施工企業采用的施工方法、機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勞動組織及工期進行編制。
1.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完整無損,符合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附有合格證書和實驗記錄。
2.正常的氣候、地理條件和施工環境。
3.安裝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間的交叉作業正常。
4.安裝地點、建筑物、設備基礎、預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裝要求。
3
關于人工:
1.本定額的人工以合計工日表示,并分別列出普工、一般技工和高級技工的工日消耗量。
2.本定額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運距用工、輔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額的人工每工日按8 小時工作制計算。
關于材料:
1.本定額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周轉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定額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凈用量和損耗量。損耗量包括:從工地倉庫、現場集中堆放地點(或現場加工地點)至操作(或安裝)地點的施工場內運輸損耗、施工操作損耗、施工現場堆放損耗等,規范(設計文件)規定的預留量、搭接量不在損耗率中考慮。
3.本定額中的周轉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類別、材質,計算出一次攤銷量進入消耗量定額。
4.對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為其他材料。
關于機械:
1.本定額中的機械按常用機械、合理機械配備和施工企業的機械化裝備程度,并結合工程實際綜合確定。
2.本定額的機械臺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機械施工工效并考慮機械幅度差綜合取定。
3.凡單位價值2000 元以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的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施工機械,不列入機械臺班消耗量,作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裝工程費中的企業管理費考慮,其消耗的燃料動力等列人材料。
關于儀器儀表:
1.本定額的儀器儀表臺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施工工效綜合取定。
2.凡單位價值2000 元以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的不構成固定資產的
儀器儀表,不列入儀器儀表臺班消耗量。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額
(征求意見稿)
第一冊 建筑和裝飾工程
冊說明摘要
1
本冊定額適用于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新建、擴和改新建、擴和改中的建筑和裝飾工程 。
2
本冊定額編制依據:
《市政工程量計算規范》 GB-50857-2013
《市政 工程消耗量定額》ZYA-31-2015
《房屋 建筑與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 TY-01-31-2015
《城市綜合 管廊工程技術規范》 GB-50838 -2015
3
本定額中的混凝土、瀝青砌筑砂漿抹灰及各種膠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體積 (m3) 表示,混凝土按運至施工現場的預拌砂編制,定額中的混凝土均自然養護考慮。
定額中未考慮現場膠板混凝土子目,實際采用先喊膠板混凝土澆搗,人工、機械具體調整如下:
1. 人工增加 0.80工日/ m3 ;
2. 混凝土攪拌機(400L) 增加 0.052臺班 /m3。
4
輸入標題
本定額中未考慮普通現拌砂漿子目,實際采用現場拌和水泥砂漿,人工、機械具體調整如下:
1. 人工增加 0.382工日 /m3:
2. 扣除定額預拌砂漿罐式攪機械消耗量,增加灰漿攪拌機(200L)0.02 臺班/ m3 。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額
(征求意見稿)
第二冊 安裝工程
冊說明摘要
1
關于水平和垂直運輸:
1. 設備:包括自安裝現場指定堆放地點運至安裝地點的水
平和垂直運輸。
2. 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單位現場倉庫或現場
指定堆放地點運至安裝地點的水平和垂直運輸。
3. 垂直運輸基準面:室內以室內地平面為基準面, 室外以設計標高正負零平面為基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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