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咨詢資質“取消”試點
2019年11月15日,國發〔2019〕25號《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中提到在試點區域直接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級、乙級資質認定。
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國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
其中清單還涵蓋特級資質和其他資質的調整,實行電子化申報,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身份證明、社保證明資質資格證書等材料。直接取消消防資質審批等等重磅政策。
證照分離指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審批的改革。“證照”是企業進入市場的兩把“鑰匙”。所謂“照”,指的是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而”證”,指的是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原先要開辦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門的經營許可證,才能到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上海自貿區建立和擴區以來,率先開展了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實現了市場準入領域的“先照后證”,也就是只要到工商部門領取一個營業執照,就可以從事一般性的生產經營活動,如果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再到相關審批部門辦理許可手續。
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陜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云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
2019年12月1日起。
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級、乙級資質認定按照直接取消審批的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在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不得再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出資質方面的要求。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即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
2.加強信用監管,完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體系,向社會公布企業信用狀況,對失信主體加大抽查比例并開展聯合懲戒。
3.推廣應用職業保險制度,增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風險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權益。
本次試點是為在全國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允許范圍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其他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可以決定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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