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審計過程中簽證的管理制度及流程探討
很多人會問,針對簽證有什么管理制度及流程,不就是施工單位上報一份簽證,監理審核完成后、跟蹤審計及建設單位再審核一下就完成了,但恰恰相反,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跟蹤審計過程中要做好簽證審核,必須先制定簽證管理制度,再根據建設單位設置的相關部門,制定出相關流程,這樣跟蹤審計過程中能充分對簽證進行控制,從而控制項目造價目的。現對簽證的類型、簽證的要求、審批的要求、簽證的上報及審批的時間要求、簽證的權限及簽證的執行及簽證流程進行說明。
現場簽證的主要類型,歸納為以下幾類
1. 因設計變更導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
2.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種技術措施處理;
3.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條件變化、地下狀況(土質、地下水、構筑物及管線等)變化,導致工程量增減,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4. 發包單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單位施工的的零星工程;
5. 合同規定需實測工程量的工作項目。
簽證的發生是有前因后果的,如第一條,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審核該簽證就要了解該拆除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設計變更,還是建設單位對房屋的功能變化需要拆除,還是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拆除等,那么該簽證成立的前提條件必須要提供:如設計原因造成的,需要提供設計變更,如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的,需要提供建設單位簽發的通知單,該簽證才能成立,但如是施工單位施工質量不到位或施工工序沒有掌握好造成的,那么該簽證就不能生效。這樣就要對簽證定一定的要求,具體要求如下:
1 .所有工程簽證單需提供以下附件:已批準的通知單(甲方提供)、聯系單(施工方提供)、現場勘查記錄表、現場簽證部位照片、設計變更單、圖紙洽商、工程量計算書、預算書等簽證的相關資料;
2. 施工單位填寫工程簽證單(簽證內容不允許手寫)并附成本預算,提交監理單位審核(簽證內容必須符合現場變更核定的范圍)。
3. 簽證預算的表達方式與合同指定的計價依據及計價方式一致。
4. 字跡端正、語意清楚明了,必要時附上示意圖,標明各種尺寸。
5. 所有的工程簽證單都必須使用統一的標準表格,并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生的時間、發生的部位或范圍、簽證的工程做法及原因說明、增加的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量、相關圖紙及說明。
6. 關于臨時用工的簽證事項,雙方應在簽證單上確定以下問題: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日。
7. 所有工程簽證單只有加蓋專用章或發包單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單位也應加蓋有效印章。
8. 承包單位均應(必須)對工程簽證單進行連續編號(應按歸屬合同連續編號,總承包合同還應分專業連續編號),并整理歸檔、妥善保存。
9. 現場簽證原件一式四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跟蹤審計、施工單位各一份)。
這里說明一下,工程簽證單需提供附件現場勘查記錄表的作用,因為每份簽證發生需要到現場查看,及時見證,那么現場就要各方在現場勘查記錄表手寫記錄相關工程量并確認,各方拍照留存,作為以后辦理正式簽證單的附件。
簽證審批要求
施工單位簽證辦理好了,那就存在對簽證審批要求,具體要求如下:
1. 監理、跟蹤審計及甲方現場代表人員在簽證前必須認真核對簽證工程的施工時間、工作內容、發生原因、發生的工程量、工日數、機械臺班數以及簽證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何方負擔等;特別是對發生的原因以及責任單位的交待應詳細、明了。
2. 對于措詞含糊容易引起歧義的簽證,甲方現場代表在簽署時應征求跟蹤審計意見,跟蹤審計工程師審核重大簽證費用也應避免用詞不準,在結算時易造成經濟糾紛的文件發生。
3. 簽證內容完成后,監理及跟蹤審計工程師應避免簽署類似“情況屬實”或“工程量屬實”等模糊性內容,而必須實度實量后簽字確認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實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質和規格、工日數、機械臺班等。原則上監理工程師不應直接在簽證上簽認有關單價或總價。所有的確認和簽證單都需經甲方項目負責人核準后方為有效。
4. 如果簽證單附有相關圖紙,則監理及甲方現場負責人應審核圖紙是否與實際施工結果相符,并在圖紙上簽字確認,此時可以不對工程量進行確認,由跟蹤審計按照圖紙核算工程量。
5. 甲方現場負責人對簽證單上直接簽定的工程量的準確性負責。
6. 如簽證單涉及到隱蔽施工、金額、工日、機械臺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復核的項目時,則應由監理、跟蹤審計及甲方現場代表共同現場認定,填寫現場勘測記錄表并簽字確認。
單位辦理簽證及各單位審核簽證
對施工單位辦理簽證及各單位審核簽證也要有具體的時間要求,要求如下:
1. 簽證工作發生后48小時內施工單位必須上報現場簽證,否則建設單位將此部分工作內容視同讓利處理,不順延工期也不計取費用。
2. 監理單位工程師接到施工單位《工程簽證單》后兩天內(隱蔽工程當天)到現場對工程增加情況進行調查,審核《工程簽證單》無誤后,在“監理工程師代表及總監”一欄簽署意見并加蓋監理項目部章。
3. 跟蹤審計收到監理確認的《工程簽證單》兩天內審核完成,并加蓋項目部章。建設單位收到跟蹤審計確認的《工程簽證單》兩天內審核完成,并加蓋項目部章。
4. 甲方現場代表管理部將審批后的《簽證單》編號登記《現場簽證登記臺帳》下發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等,甲方現場代表管理部存一份;由跟蹤審計一月內報建設單位公司審計室備案。
5. 隱蔽工程原始資料1天內完成,3天內完成審批。
針對簽證,每個建設單位規定的權限也不一樣,要根據建設單位設置的相關部門進行融合,現對某建設單位設置的職能部門進行說明現場工程簽證審批權限的設置:
1. 單張簽證金額10萬元(含)以下,由甲方現場負責人審批簽字。
2. 簽證金額如大于10萬元,由甲方現場負責人報公司相關分管副總審批。
現場工程簽證執行
1. 監理單位監督施工單位完成簽證工程,不合格的監督整改;
2. 跟蹤審計對簽證工程進行復核計入工程結算。
3. 跟蹤審計負責審核項目的現場簽證造價,并存檔備查。
歸納簽證流程為:
施工單位收到建設單位通知單或施工單位發出的聯系單建設單位已批準等→施工單位通知各方見證→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跟蹤審計現場共同見證,簽署勘查記錄單→施工單位根據勘查記錄單打印到簽證單并按要求提供相關附件→監理單位審查確認→跟蹤審計單位確認→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跟蹤審計、施工單位各自留存一份。